媒體報導
2013 年 12 月 26 日

無障礙設施免計容積獎勵 高市推立法


高市工務局研擬立法,將無障礙設施免計容積獎勵,
圖為高市建置三條無障礙旅遊路線,身障朋友親自體驗。(記者葛祐豪攝)


〔記者葛祐豪/高雄報導〕因應台灣五年後進入高齡社會,工務局研擬立法,將無障礙設施免計容積獎勵。

高雄市目前六十五歲以上年長者約佔全市人口十三%,另有約三十多萬的身障市民,市長陳菊要求各局處趕快落實無障礙環境改善,並鼓勵建築物設置無障礙設施給予獎勵。

建管處長黃志明指出,研擬中的無障礙設施免計容積獎勵,包括加大無障礙電梯間面積免計樓地板面積、無障礙樓梯加掛機械爬升設備免計面積、透天基地面積與裝設無障礙電梯放寬標準免計容積、老舊公寓放寬增設無障礙電梯標準免計建築面積與樓地板面積等。

黃志明強調,這些法令的創新,必須從都市計畫與建築法令同步著手,但因須突破全國的建管法令,希望中央能支持。

據統計,高雄市約有四十萬棟建築物,許多早期建築物沒有無障礙設計觀念,特別是民國五、六十年代興建數不少的五樓公寓,不僅沒有成立社區管委會,也沒有社區公共基金來改善無障礙環境,工務局目前已向中央提案爭取經費補助。




(原文來自: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3/new/dec/24/today-south19.htm)